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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楊文彩(後排左一)生前照。26年前,因涉命案被警方審查,楊文彩後死在趙村鄉派出所。警方認定其畏罪自殺。但家屬懷疑他遭受刑訊逼供。
  據《新京報》報道被羈押在河南漯河第二看守所(簡稱漯河二看)的何成功,檢舉同監所的吳鬆濤,是26年前一命案的真凶。該命案發生在1988年初,河南洛寧縣南趙村,20歲高三女生張麗在趙村小學宿舍被人姦殺。
  而這起命案當年已由警方結案,嫌疑人楊文彩在派出所審訊後死亡。警方認定,楊系“畏罪上吊自殺”。而楊文彩的家屬認為,他是被刑訊逼供致死,因此多年上訪、控告。
  何成功的檢舉,讓楊的家屬看到了希望。但是,洛寧警方近日宣佈,何成功舉報吳鬆濤犯下姦殺案,查不屬實。
  舉報牽出26年前的命案
  舉報人何成功46歲,在“漯河二看”羈押了約2年。他因販賣毒品,於2013年12月,一審被判死刑。
  去年八月,何為了立功,向看守所檢舉了吳鬆濤。
  吳鬆濤是洛寧縣趙村鎮南趙村人,2012年在漯河市殺死一人傷一人後,也被羈押於“漯河二看”。去年下半年,一審被判處死刑。
  據何成功後來的詳細舉報材料,1988年,吳鬆濤在洛寧縣趙村小學用匕首刺死了張麗。隨後將作案工具掩埋在紅薯窖。警方調查時,吳撒謊避開了懷疑。何成功還說,他在為吳鬆濤算命時,聽吳說起此事。
  洛寧縣公安局隨即成立了核查小組。初查發現,1988年,趙村小學確有一宗命案。
  26年前“真凶”畏罪自殺
  然而,當年命案已結案。犯罪嫌疑人楊文彩在審訊中死亡,被警方認定“畏罪上吊自殺”。
  村民介紹,當時楊文彩的妻子賀煥娥在趙村小學教書,兩人住在趙村小學宿舍,與張麗父親(張父是小學校長)的宿舍離得很近。
  賀煥娥回憶,張麗遇害後,警方在當地展開大規模排查,重點調查當地男性村民和學校男性教師、男性家屬,挨個叫去派出所。1988年3月11日,楊文彩被趙村鄉派出所拘留審查三天,14日中午,派出所告知楊文彩上吊自殺。
  不久,洛寧縣公安局出具了處理意見,其中包括,“經法醫檢驗,認為楊文彩的死是上吊自殺”、“公安機關在審查楊文彩過程中,沒有任何刑訊逼供行為”。
  但是家屬表示,楊文彩的屍體有多處傷痕。
  警方稱供述與細節不符
  洛寧縣公安局副局長金興安介紹,核查小組除前往漯河提審檢舉人和被檢舉人,還調閱了原始案卷,回訪原辦案人員和部分當事人家屬。洛寧警方披露,“第一次提審吳鬆濤,吳是認此事的。但後面的供述,涉及案件更具體的細節,與事實有重大的出入。”“整個檢舉線索,只有時間地點相符,”金興安介紹,其他的內容,與案件事實本身有非常明顯的出入,“就不是一回事”。但洛寧警方沒有公開具體哪些細節不符。
  三大懸疑
  真立功還是假舉報
  洛寧警方人士分析,檢舉人和被檢舉人,都是重罪在身的死刑犯,他們牽出二十幾年前的案件,不排除有意攪渾水的可能。吳鬆濤認識被害人家屬,不排除他此前聽聞村裡姦殺案的細節,並告知舉報人何成功。兩人可能將趙村姦殺案做救命稻草,一天查不清,一天不能執行死刑,多查一天,可以多活一天。
  警方調查是否合規範
  何成功檢舉材料提到,吳鬆濤在老宅東邊的紅薯窖掩埋作案工具。3月9日,記者實地走訪發現,吳家老宅確有紅薯窖,還不止一個。但吳的親屬和周邊鄰居稱,從去年初至今,並無警察到現場走訪、勘查。
  洛寧警方回應,檢舉線索核心細節真實性被否定,沒有調查紅薯窖的必要性。
  “真凶”死亡是否刑訊逼供
  楊文彩的弟弟楊文濤說,我父親不滿洛寧警方處理意見,多次上訪、控告,請求“鑒定楊文彩傷情,查出死亡原因”。多名親屬記得,給楊文彩擦遺體時,發現七處傷痕。
  父親在書面材料中稱,楊文彩的屍體兩肋、胸腹部大面積發青發黑,“特別是睾丸腫大呈黑紫色,血水外浸,會陰部全部黑紫”。“屍體上的勒痕是偽造的,不具備上吊人所應有的特征。上吊人脖子上的勒痕應呈馬蹄形,而我兒脖子上的勒痕是一條直線”。
  洛寧警方則表示,認定楊文彩是罪犯,是有依據、有結論的。但具體細節和內容不能公開。
  (原標題:圖文:死刑犯舉報命案另有真凶警方認定凶手當年已自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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